导读:为什么残疾人的结婚证会被拒签?家住陕西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他和女友小蕊都是残疾人。经过介绍,一年后,他们准备结婚了。订婚仪式结束后,领取证书被民政局工作人员拒绝。由于女子沉默寡言,无法表达结婚意愿,主妇已怀孕4个月。那么,残疾人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呢?聋哑人的结婚手续是什么?
为什么家住陕西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化名)与女友小蕊(化名)相处一年后决定结婚。
举行订婚仪式后,他们于7月29日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据介绍,这名27岁的残疾青年年轻时均因高烧致残,且均有轻微脑部疾病。
尤其是该女子的父亲在她3岁时去世,这让她有点内向,见到陌生人时也不多说话。
结果,民政局在办理结婚证时,她们的结婚证申请被民政局拒绝,原因是她们不能表现出结婚意愿。
据了解,该女子已怀孕4个多月。
如果她不能表现出结婚意愿,不能正常办理结婚证,就意味着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妇女是否想要终止妊娠。
第二,妇女怀孕是否合法。
第三,该男子是否属于强奸罪。
这不是公务员的一句话,“女子不能表现出结婚意愿”,而是“就其而言”,需要“充分论证”。
首先,要“证明”女性结婚意愿的“真实性”。
据该男子父亲介绍,该女子虽然残疾,但生活自理能力没有问题。
女孩煮面条、炒面条和卷面条都做得很好。
此外,与他们的沟通也没有问题。
民政局办结婚证,怎会变成“无法出示结婚意向”呢?
其次,要“彰显”民政部门拒办结婚证的“权威”。
据该男子的父亲介绍,两个孩子没有遗传病,生活可以自理,而且做过婚前体检,符合结婚条件,但为什么要民政局给它“及格”呢?
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两人均为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女子不能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无论残疾是先天残疾还是后天残疾,女子都不能表示自愿结婚的意愿。
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她不能拿到结婚证。这似乎有很好的理由。
但是我们能不能给党一个更权威的解释和理由呢?
第三,我们需要“证明”他们不能办理结婚证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如果你有被认为是未婚的疾病,就应该禁止结婚。目前,男性和女性都有三级残疾。
是否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结婚的疾病”。如属实,可依据婚姻法予以拒发。
但如果不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结婚的疾病”,就不应该讨论。因此,其“合法性”需要“权威论证”。
那么,残疾人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呢?聋哑人的登记手续是什么?
残疾人领证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男女双方需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所需证件向一方有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再婚登记的,应当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一般情况下,婚姻契约不能代残疾人订立,残疾人必须在附近有亲属,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换言之,只有男女双方同意,婚姻合同才能成立。(二)婚姻契约一般不能代残疾人订立,残疾人必须在附近有亲属,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换言之,只有男女双方同意,婚姻合同才能成立。
3.只有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从事接触。
目前,法律对订婚能力的定义是以年龄为基础的:男性17岁,女性15岁。
违反本规定约定的,约定不无效,但当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
因为,他们的订婚年龄在20岁以下,必须得到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4.该约定不得强制执行。
虽然约定应该遵守,但也应该符合双方的意愿。
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的,不能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订婚不是婚礼前的必经程序。
没有订婚的婚姻不会失去效力。
订婚在法律上是一种契约行为,是一种身份契约。
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
5.双方必须当着婚姻登记员的面,在婚姻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栏上签字或按指纹。
(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双方提交的证书、说明书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予以批准登记。
聋哑人领证登记手续有哪些?

国家对聋哑人的婚姻登记有更严格的程序要求。
聋哑人登记时,如果他能与婚姻登记处进行书面交谈,就可以登记并存档聋哑人的记录和婚姻登记簿。
聋哑人不能书面表达意愿的,要求有一人(最好是聋哑人的监护人)能与聋哑人和婚姻登记员正常沟通,并将聋哑人的婚姻登记意向和相关沟通情况记录在案。
由于田先生的未婚妻不会说话、不会写字,该负责人建议田先生及其未婚妻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携带新娘的监护人到场,以便按规定办理登记。
该负责人表示,听障人士登记听证比较严格,是为了确定聋哑人的意愿,保障聋哑人的权益,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