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蓝回应Cos Cucurbita侵权判决]7月15日凌晨,王祖蓝工作室针对《Cos Cucurbita被判侵权罪》的报道发表声明。声明称:2016年,王祖蓝受邀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在整个录制过程中,王祖蓝先生身穿黑白条纹T恤,并没有以《葫芦娃》形象演绎Cosplay。微博账号被转给的图片都不是王祖蓝先生在节目中亲自制作的表演内容。该工作室要求相关用户停止侵权行为,呼吁网友核实网络信息,不要传播虚假信息,并强调今后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据悉,2012年,王祖蓝在湖南卫视的《大变身秀》中模仿南瓜,湖南卫视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2015年,长沙中央法院判决湖南卫视侵权,要求停止播放涉案视频,赔偿原告损失12000元。近日,有消息称王祖蓝在《笑着来的时候》中再次上演Cosplay南瓜。
2019年7月,上海电影制片厂起诉安徽广播电视台和节目制片人世熙公司。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安徽卫视和世熙公司构成侵权,要求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经济损失100000元和2,000元,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王祖蓝工作室对此案作出回应。那么,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行为是什么呢?侵犯版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定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定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许可出版的;
(二)与他人合作创作的,视为未经授权的作品;
(三)未参与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歪曲他人作品的;
(五)抄袭他人作品的;
(六)擅自展出、拍摄、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的;
(七)无偿使用他人作品的;
(八)擅自出租电影作品的;
(九)擅自录制、直播或者公开转播表演者表演的;
(十)擅自使用出版商出版物的版式、装帧设计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十二)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广播、编译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的;
(十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著作权的图书;
(十四)复制、发行记录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或者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表演者表演的;
(十五)未经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复制、发行、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的;
(十六)擅自广播、复制广播、电视的;
(十七)故意回避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有关权利人未经许可对其作品或者产品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的;
(十八)未经许可,故意删除作品、产品上可能改变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十九)制作、销售假签名作品的。
侵犯版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不能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况判决少赔。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三种。
1.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权利人实际损失”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因侵害权利人而减少利润的数额;
(二)以出版报刊、图书等方式侵权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三)权利人合理的许可费;
(四)权利人减持的份数乘以每份利润的乘积;
(五)侵权拷贝数乘以权利人每份拷贝的利润的乘积;
(六)权利人不能履行许可合同或者难以正常履行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
(七)因侵权造成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此外,诉讼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会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的费用、制止侵权的旅费、查阅和收集证据材料的费用、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
将被侵权人因诉讼支付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纳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范围,使当事人得到足额合理赔偿。
这些费用是被侵权人为停止侵权而必须支付的实际费用,应该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金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侵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收益计算赔偿金额,也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造成的利益计算赔偿金额。
侵权人不能证明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侵权所得视为收益收益。
“侵权人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产品销售利润;(二)营业利润;(三)净利润。
一般以被告的营业利润作为赔偿金额。
3.法定补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0000元以下。
上述规定均为法定赔偿。
在难以查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或者侵权人的侵权利益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和侵权情节,在法定赔偿范围内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法律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难以计算。
赔偿金额由法院决定,一般由审判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影响等方面决定。
最高限额是500000元。
没有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