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五年后,“老赖”黄某拒绝归还他欠一家汽车公司的钱。法院发布强制令后,甚至把他列入了失信名单 后,黄某依然不为所动。直到被司法机关拘留,黄某的态度才有所转变,立即委托母亲代还钱。然而,即使法院 依法对黄某从轻处罚,他仍将被拘留四个月。
2月1日,上海一家汽车公司向杨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黄某以公司名义购买了一辆大客车,并从2014 年起拖欠管理费、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罚款和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必须在4月30日前向汽车 公司支付15万元。然而,黄某后来拒绝服从,该汽车公司于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执行通知发给了黄某,并 发布了报告财产令,但黄某却无动于衷。之后,法院对黄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 消费。此时,黄某说他想和汽车公司和解,并要求宽限期到7月30日。然而,7月30日之后,黄某仍然拒绝归还这 笔钱,坚持说“没有钱”。法官的调查发现,黄某在6月下旬出国旅行,在2月至7月期间通过他的支付宝账户转移 了20多万元,而不是“没钱”。8月6日,法院再次约见黄某,但黄某仍拒绝履行,当天即遭司法拘留,被移送公 安机关。
这时,黄某的态度才发生变化,主动自首并如实认罪,表示愿意认罪接受处罚,请求法院从宽处理。法院认 定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由于黄某系自首并自愿认罪,以及他的家庭成员已代为履行民事裁定 义务,可以依法给予从轻处罚。考虑到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法院一审判处他四个月的刑事拘 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