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说假话有什么后果?男子庭审中虚假陈述被罚款

发布日期:2019-11-25     作者:   浏览次数:4197
  新疆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在诉讼中因作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而被罚款,并为不诚实守信付出了代价。
  5月28日,白某将姜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8万多的贷款和利息。在法庭上,姜某说他已经还清了所有的债务。后来,白某出示了一份欠条的复印件,称原件已经丢失,但姜某不承认欠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第二次开庭前,法官就原告方白某进行了交谈,6月9日,白某称原告方的借据在姜某处。6月15日第二次审判,白色某又提交法院部分受损的借据,并表示第一次开庭时提交的证据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他自己也不清楚,借据撕裂部分是付款日期,律师说担保时间已经过了,所以他撕毁这一部分,因为欠条撕的一部分,所以我不敢给法院。白某在庭审现场前后矛盾的话语给法院审理此案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在法庭上作伪证有什么后果?男子庭审中虚假陈述被罚款
  法官说:“在5月28日的第一次庭审中,白某拿出了一份欠条的复印件,并声称原件已经丢失,否认了存在的事实。”在6月9日的谈话中,白某表示,欠条的原件是在被告那里。6月15日,第二次法院开庭审理时,白某又出示了一张欠条,并撕毁了还款日期,白某承认了此事。白某在第一次庭审和谈话中的陈述明显是虚假的,白某撕毁了欠条原件的还款日期部分,是伪造、变造证据的行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白某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最后,法院认定,在原告白某与被告刘某发生私人借款纠纷的案件中,原告在两次庭审中对借据原件的陈述不一致,存在虚假陈述和伪造、变造证据行为。依法对白某进行罚款3000元。
  目前,白某已经缴纳了这笔罚款,并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同时由于证据不足,白某也申请撤诉。
在法庭上作伪证有什么后果?男子庭审中虚假陈述被罚款
  法官庭后表示,在民事诉讼审理中,当事人的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大多是为了掩盖案件的真相,逃避法律责任或谋取不当利益。然而,案件的真相需要依靠客观真实的证据来还原。法庭上的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毕竟漏洞百出,甚至面临法院的司法制裁。所以,当事人进入法院,在诉讼中应如实陈述案情,提交客观真实的证据。如果你在法庭上“撒谎”,你可能会被训诫、罚款、处罚、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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