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判决确认被告牟某、陈某二人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
利川市凉务村三组村民牟某,于2009年担任小组保管员时,擅自将该组一块无人耕种的水田作价9000元卖给同村六组村民陈某,双方签订了《征地协议》。此后,陈某在该地建成停车场,三组部分村民十分不满并到乡政府上访。2015年2月,凉务村三组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牟某、陈某二人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并判令二被告恢复涉案土地原状。
利川法院经审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该案中,涉案土地属凉务村三组集体所有,被告牟某无权出卖,二被告签订的《征地协议》违背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院一审判决:一、确认被告牟某与被告陈某签订的《征地协议》为无效合同;二、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涉案土地上的相关设施拆除,恢复原状。

土地转让税费都包括什么?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以上就是土地转让税费的相关内容。现实生活中如果有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上家律网在线免费咨询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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