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海华律师,男,1968年5月18日生,徐州市人,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专长民商事、公司、房地产等。现任江苏国力置业有限公司、天成润华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成功无罪辩护王敏诈骗贾汪信用联社1700万元存款等重大刑事案件,代理胜诉公民洪某与徐州市公安局卖淫嫖娼行政处罚、海南洋浦耐基特实业有限公司诉徐州市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等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民商事案件,代理胜诉李某与朱某、虞某民间借贷纠纷等疑难案件。现为徐州市泉山区政协委员、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律师协会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业务委员会委员、被徐州市消费者协会聘任为徐州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 由于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先后于二零零零年受到徐州市司法局嘉奖,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八年两度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长期担任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办理近百件仲裁案件,二零一一年被徐州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二零一六年被江苏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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