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传文律师,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云龙分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203200410972881。擅长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法律顾问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 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2004年7月起在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专职律师。胡传文律师从事法律研习、实践近十载,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思维缜密、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从业以来,曾任邳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讲师团讲师,在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多次接受地方电视台、电台之邀,录制法制节目。2009、2010年两次受徐州市司法局的邀请为实习律师培训授课,具有优秀的专业精神和业务素养。 经过八年来的法律实践,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娴熟的办案技巧,特别是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原则,以“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为执业理念,成功地办理过多宗案件。2006年被邳州市委、市政府评为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徐州市司法局评为“十佳规范卷宗”律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良好口碑和充分信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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